政策
公司政策
資安政策
品質政策
新東洋(越南)的產品 – 有效、可靠、永續
1. 顧客滿意度是衡量我們智慧和努力成果的準則。
2. 我們致力於維護並且試圖突破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和FSSC 22000 食品安全系統的標準。
3. 利用先進的資訊科技與工具,實施企業資源規劃(ERP)、生產管理(OLE)、人力資源管理(HRM)系統,全面提升勞動效率。
4. 注重所有人員的安全、生命、健康和精神 — 努力實現身體、心靈和思想的平衡發展。
5. 精心投資於員工的培訓、輔導和指導,以確保每個崗位都有出色的表現,從而促進團隊的整體績效和永續發展。
交貨政策
1. 交貨條件
1.1 國內:
- 交付至新東洋(越南)的倉庫。
- 在客戶指定的倉庫交付。
1.2 出口:
- 根據《國際貿易條規2020》
2. 交貨收據
2.1 國內:
- 增值稅發票
- 交貨單
- 產品分析報告
- COA(如有要求)
2.2 出口:
- 發票
- 裝箱單
- 提單
- 海上保險
- COA
- C/O Form D(東南亞)或者C/O form B
3. 保固條件
- 產品必須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倉庫中,溫度在25℃ - 30℃之間,並且不放置在易燃化學品或其他帶有異味的物品附近。
- 使用前,貨物必須妥善保存(用紙和防潮PE膜包裹),並且不得因客戶在存放和轉移原材料過程中的運輸或碰撞而造成損壞。
- 保固期:自生產日起12個月內(如有投訴,需提供產品標籤)。
- 新東洋(越南)僅對產品規格和品質與約定不符而引起的情況負責保固。對於因買方未正確依照本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操作和維護說明而發生的事故,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換貨、退貨以及退款政策
1. 退換貨物條件
- 交付的貨物不符合銷售合同第1 條或買賣雙方確認的採購訂單中所述的規格和/或顏色。
- 產品仍在上述第 3條規定所述的保固期內。
- 產品按照正確的用途、功能和用戶指南的規定使用。一旦有要求更換和退貨的情況,買方需要將其更換和退貨的請求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的信函發送給賣方,並提供所有證據,包括:發票、產品標籤、包裝(P/O 生產、製造日期)以及圖像(若有)。
2. 退貨和換貨的例外
以下情況將不予處理退換貨要求:
- 貨物按照銷售合同第1條或雙方簽署/確認的訂單中描述的規格和顏色交付。
- 產品已不再處於第 3條規定所述的保固期內。
- 產品未按照正確用途或功能使用,不符合保固條件的規定,或因買方機械/設備的影響而產生缺陷。
- 若有投訴產品不合適的情況,賣方將進行評估; 賣方將檢查錯誤的原因,並透過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處理,以進行補救並防止錯誤再次發生。
3. 退換貨時間
- 在有貨的情況下,自收到買家通知之日起01至03個工作天內將貨品退還給買家。
- 在缺貨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將根據賣方的生產時間協商確定退貨日期,該日期自收到買方通知之日起不超過7個工作日。